國會改革系列講座:當台灣立法院遇上日本國會
發布時間 2015.08.26, AT 08:00 AM
by 蔣念祖
與談人:蔣念祖(柯建銘立委辦公室法案主任)
以民主國家角度來看,國會的運作是民主進步的原動力,其運作之良善端賴社會大眾有利之監督。而法案的制定或修正,是與時俱進,不會永久有效,隨著社會環境與人民觀念的進步,問題會推陳出新,立法過程只有逗點,沒有句點。
以台灣立法院與日本國會相比較,除議員選制外,無論政府體制、國會架構、國會紛爭解決方式及國會改革方向皆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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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
日本 |
1.政府體制 |
雙重首長制 |
內閣制 |
2.國會架構 |
單一國會 |
參、眾議兩院 |
3.議員選制 |
並立制 |
並立制 |
4.國會紛爭解決方式 |
朝野協商 |
執政聯盟(聯合政府) |
5.國會改革 |
修憲、國會五法 |
政治改革四法 |
在台灣什麼是立法過程?政治學課本會告訴你叫「三讀程序」,但實際的立法過程到底是如何?真正走過幾次立法程序,才會體會到,立法過程猶如一個生態體系,公民團體的訴求、行政機關的反應、媒體報導以及社會輿論都會影響。
自1993年與關懷生命協會合作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通過,學習到並非每一個議題的遊說均與立法院有關。但是,如果議題遊說本身需要靠立法或修法來完成,則必須進行國會遊說才行,因為,主戰場以及議題最後會導入什麼樣的境界局面,都是由立委來主導的。所以,一個政策或法令的修正過程,必須與立委、國會助理密切商議之外,更須注意國會生態,與隨時掌控議程進度及開會重點,知道誰在幫忙?誰在阻擋?相對立法委員或政黨在處理一個法案,立法前亦會思考這些因素。
所以,誠如上述的立法的生態體系所指,不管是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公民團體或利益團體,立法前需要思考的因素包括:一、了解現實環境(如何提案?何謂三讀?朝野協商程序?了解政黨勢力消長?);二、與選票關聯性(與各政黨黨性、黨章及基本主張互利?互斥?所牽涉的族群、人數?);三、與預算關聯性(金額多寡?政府承受度?);四、政府心態—目前政策方向(是否為優先法案?基本立場?及五、利害團體訴求及實力(實力?立場互斥或無關?)
相對可採取的立法行動策略包括:一、專業論述、資訊提供(陳情請願、
提供法律修正案、出版刊物、說帖、舉辦內部性質公聽會、座談會、書信發函);二、啟動媒體宣傳,擴大能見度(刊登廣告、舉辦公開式公聽會、記者會、發新聞稿、抗議活動或示威遊行、發佈研究報告或民意調查結果、訴訟、釋憲);三、結盟運動(聯盟);四、尋找代言人或關鍵人物(人情請託、直接代表、直接溝通、政黨遊說、參與選舉、選區壓力策略、互惠交換);五、掌握時機(善用選舉時令或參與選舉、某一特定事件發生觸動、隨時掌控議程進度及開會重點)及六、彈性談判策略(注意國會生態籍立委反映,知道誰在幫忙?誰在阻擋?適時調整策略內容,給予談判籌碼)。而其中「彈性談判策略」也許是促成法案通過的最後關鍵。
與談人:李芝慧(前駐日代表處許大使秘書)
再怎麼偉大的職場都不會超過「人性的觀察」
議員專用電梯/議員席/議員勳章/前議員or元議員
- 國會是立法的最高機關
議員立法/省廳立法
- 個人的原則與組織的原則
政黨與選區/地方與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