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QA】第五問:「屆期」、「會期」是什麼?

文章類型 公督盟倡議
發布時間 2021.06.07, AT 04:38 PM

【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QA】

第五問:「屆期」、「會期」是什麼?


  在新聞中,大家常常可以看到「屆期」、「會期」的說法,「屆期」、「會期」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自2005年,國民大會複決修憲案通過後,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減為113席、任期也由原本的三年調整為4年一任。

  立法委員一屆的任期為4年,一屆分為8個會期,[註1]即每年2個會期,跟學生的學期制度很像。所謂「會期」是指立法機關具有活動能力之期間。依《中華民國憲法》第68條及第69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有『常會』與『臨時會』的分別。」;另依《立法院組織法》第6條規定,「停開院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時,得予復行開會。」。

常會

  所謂「常會」:依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1次自2月至5月(上半會期),第2次自9月至12月(下半會期),必要時得延長之。」。其他時段就是立委的寒、暑假,立委通常用這些時間回到自己的選區跑行程、出國考察或者研究政策。

臨時會

  所謂「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如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得召開臨時會。」。

  目前實務上,立法院各會期辦理委員報到及確切的開議日期,是經由朝野黨團協商來決定;至於休會日期,則視會期屆至,院會是否議決延長會期方能確定。立法院一屆為8期,每一任(屆),依序便會有:第1會期、第2會期、第3會期、……、第8會期。若要查詢各個會期詳細之開議時間表,可上立法院網站查詢: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立委問政>屆會期對照表(https://npl.ly.gov.tw/do/www/appDate?blockId=2&titleName=%E5%B1%86%E6%9C%83%E6%9C%9F%E5%B0%8D%E7%85%A7%E8%A1%A8)


[註1]: 以目前立委任期為4年之狀況為例,每年2會期,故共有8個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