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密室協商?時空錯亂的國民黨國會改革大戲】by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IVOD小組召集人陳建甫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12:08 PM
王院長與柯總召因捲入司法關說案,意外掀起國會改革聲浪。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決議將成立「提升立法院議事效率專案小組」研議修法,推動落實協商表決機制、強化委員會功能、提高黨團設立門檻、公開協商過程、拒絕國會暴力等5大方向,未來法案超過1個月協商冷凍期後,即應交付表決處理,避免法案進度延宕;為避免少數黨綁架法案,將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等規定,將設立黨團門檻由現行3人,改為4人以上才能成立黨團;協商過程應公開透明、尊重委員會專業、不再理會在野黨霸占主席台等。
剛卸任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主張,朝野協商應比照委員會全程錄影錄音、實況轉播;未來只要有人霸占主席台,就應嚴格落實送紀律委員會懲處。而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批判,許多在委員會「見不得光」的議案,送到協商後就可偷偷摸摸通過,根本是「假朝野協商之名,行密室政治之實」,真讓人有時空錯亂的感覺。
這帖猛藥點出目前國會協商機制的諸多弊端,其中強化委員會的功能與公開協商過程等措施,的確可促進公國會協商更公開透明,但也限縮了小黨問政空間、弱化政黨協商的影響力、以及以倚賴表決與採取紀律手段來盡速解決有爭議法案,這舉措是必將引發另一波的民主憲政的疑慮。
小黨動輒要脅撤簽協商結論、綁架法案等現象,並不是這屆才有。上一屆無黨聯盟,重要法案都站在國民黨哪一邊,因此不構成問題。問題的關鍵是,這小黨究竟是站在誰的利益?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還是站在廣大民眾的利益?來進行所謂的綁架法案。目前3席立委就可成立黨團,推翻其他110席多數立委或許並不合理,但是提高到4席,分明是拒絕親民黨所提的法案進入協商。難道尊重小黨的議事運作的與發言權,不是維持民主制度最基本的共識?
弱化政黨協商影響力,強化專業委員會的功能,本來就是讓國會導入專業化的方向。當王院長不再像過去可以被政黨掌握時,執政黨在此刻提出,不禁讓人有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如果沒有政黨協商,可以預見的是,所有的法案將累積到院會來逐條表決。以目前國會生態,由小黨或在野黨所提出的法案,即使攸關民生或有急需要通過的法案,沒有執政黨背書,很難有機會在院會通過。
即使朝野協商完全比照委員會全程錄影錄音、實況轉播,但是仍然無法杜絕在鏡頭以外的協商,就如同王院長一直說:「朝野協商根本沒有密室可言,委員要進去聽,都很歡迎」。是否有在「密室」進行協商根本不是重點,而是在協商的過程裡,要尊重每個政黨所提出的法案,更重要的是要記錄,究竟是哪一個委員?或哪一個政黨?將此違反民意或為某特定利益關說等不堪的法案,提交院會表決,要讓民眾與媒體能夠事先在院會表決前知道,讓全民來跟這個委員或政黨「問責」,才是杜絕密室協商的最佳手段。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個改革方案強調協商表決,以及動用所謂的紀律,來清除佔領主席台的動作,以避免國會暴力。這是針對上會期以來,包括核四公投、服貿協議等議案,皆因王院長不肯動用「警察權」,讓立院無法排除在野黨杯葛、於是癱瘓議事,導致法案遲無進展。為了維持議會秩序與有效率,動用「警察權」來維持立院紀律,已經是給王院長下的最後通牒。
新加坡國會是世界少數最具效率的國會,因為在野黨反制的力量,幾乎根本不須動用警察權。一位委員或一個小黨委員要癱瘓議事,或許還可以單純的以國會紀律問題來解決,但是一個佔有四成席次 的在野黨,要癱瘓議事,怎是單純地由院長下令動用警察權來維護紀律?難道這不應該是由國家領導人,先自我反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