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國定假日少7天 部長: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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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5:31 PM

【唐鎮宇╱台北報導】今年元旦起,勞工法定正常工時由雙周八十四小時降為單周四十小時,國定假日也減七天,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昨質疑勞動部以行政命令縮減國定假日,違背母法《勞基法》授權,勞動部長陳雄文強力回擊,指自己沒違法,否則「可以告我啊」;並說若立院認定牴觸法律,「要做(指恢復七天國定假日),你們民進黨政府上台可以去做」。

國定假日減為12天
因應勞工法定正常工時比照公務員,勞動部以國定假日統一為由,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將勞工國定假日由十九天減為十二天,雖仍比公務員多放一天「五一勞動節」,仍引發勞團不滿,立院衛環委員會也決議下周一要審查此行政命令。 鍾孔炤昨在衛環委員會質疑,「元旦就已先實施,程序上沒錯嗎?」陳雄文說,施行細則行政機關審定就可公告,面對鍾不斷質疑,陳嗆「我沒錯、沒有違法」,「這個你們要做,你們民進黨政府上台可以去做。」鍾回,「不是你說沒有(違法)就沒有」,陳再回擊「你可以告我啊,你可以把我移送。」 陳雄文說,為推動單周四十工時,開了三十五場勞資座談會,配套就是國定假日全國一致,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提高到五十四小時,「跟資方、勞方談一個條件,事後又翻掉,這是什麼政府。」 陳雄文說,資方一天成本是九十億元,七天假要六百三十億元,都要資方埋單,若立院要退回行政命令,「我不會執行,我不會留下這個惡名。」

「應充分社會對話」
勞團代表、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批,證實減國定假日確實是為縮減正常工時與資方的交換條件,等於讓勞工減薪六百多億元,將動員百人到立院表達訴求。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工作規則的變更須經勞資雙方同意,更何況減少國定假日,更應進行充分的社會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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