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拒不撤案!助理費貪污除罪化危機尚未解除!
發布日期 2025.12.10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並聯合:林思銘、鄭正鈐、徐欣瑩、謝龍介、蘇清泉、張嘉郡、楊瓊瓔…等多位意圖角逐縣市首長的立委,共 28 位立委提案、連署要推動「民代貪汙助理費除罪化」,企圖將每年8.5億的立委助理費、以及 29.8 億左右的地方議員助理費,合計近 40 億的人民納稅錢,變成民代可以自由支配、免檢據、免問責的私人小金庫。
而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則公開表示這是「進步的法案」、台灣「立法應該趕上世界潮流」;國民黨提案立委陳玉珍則宣稱「保障助理」,甚至強調「絕對不會撤案」。
然而事實卻完全相反,國會助理工會公開發聲反對。甚至有國會辦公室主任主動發起連署要求撤案,已經超過 250 名國會助理加入,但卻傳出有立委試圖施壓「助理不准連署」,在全國社會如此激烈反對的情況下,仍堅持不撤案續推,不禁讓外界更加疑惑:此法到底是為了改革制度,還是為了替特定涉案者解套?

📍 民代助理勞權倒退三十年:40 億公帑恐成民代「小金庫」!
更大的危機是,此次修法不是一句「歷史共業」就能輕描淡寫帶過,而是將過去屬於刑事犯罪的人頭掛名、虛報薪資、差額回捐…等貪污手法全面合法化。更嚴重的是,它影響的絕非個案,而是立法院、地方議會近五千名的公費助理。若修法通過。助理的薪資、加班費、勞健保、退休金,將從法定保障,退化成民代的「私人裁量」,助理將難以維護自身權利,全面淪為制度的犧牲者。
🚨 此外,對整個國家來說,這項修法帶來的衝擊遠比你想像的更為巨大,每年近 40 億元的助理費,將完全脫離審計、脫離查核,變成沒有紀錄、沒有憑證、沒有軌跡的黑箱金流,除了讓公民更難以追查用途外;在中國紅色滲透加劇的情勢下,更直接放大外部勢力介入的風險。

📍 國民黨 別違背國際民主潮流:各國加強助理權責保障,台灣卻要走回頭路?
就在國民黨中央推動助理費除罪化、放任助理制度全面黑箱的同時,國際上許多的民主國家卻正朝截然相反的方向前進-要求更高標準的透明、更嚴格的審核、更全面的助理制度規範。
在美國參、眾議院所有國會議員所聘用的助理名單、職稱、薪資均需每季公開報告,讓每一筆支出必須留有檢核紀錄,同時,聘用資格上也落實《反裙帶關係法》(Anti-Nepotism Law)避免違反利益迴避。
在日本國會,將公費助理限定於三人,並且比照「國家公務員特別職」,權利義務訂的更加清楚,並要求「助理不得同時兼任私務」,避免任何利益輸送或職務衝突,相關助理名單也會每半年公布在「國會便覽」刊物中。
針對日本議員詐領公帑,遭司法單位調查,其政治責任、司法責任同樣受到日本社會高度關注,議員多主動辭職。
最後,英國下議院在2009年發生號稱20世紀最大議員浮報津貼醜聞後,國會立即通過《國會倫理基準法》,由IPSA 獨立委員會專責定期公布議員助理聘用、公費使用情形,嚴格落實利益迴避衝突
換句話說,在成熟民主國家,助理制度早已建立一套清楚的原則:公費必須透明、助理必須可追蹤、聘任必須公開、薪資必須記錄、所有支出都要留下痕跡。
只有這樣,國會才能避免利益輸送、防範境外勢力滲透、才能確保下一代的我國政治幕僚人才能夠在安全、專業的環境中工作。

🎯 公督盟提出「改革三支箭」:助理制度不能倒退,台灣民主不能被犧牲
面對國民黨一再推動助理費除罪化、將公費私有化、讓制度黑箱化,明(11)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將臨時變更議程,要求法務部等單位就「助理費除罪化」修法進行專題報告,同時審查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提出的《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
公督盟強調:真正的改革絕不是把監督拆掉,而是讓制度更加透明、更加專業、更加保障基層助理。為此,公督盟倡議「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
➤ 第一箭:助理聘用透明化
助理聘用資訊、金流透明化,是重拾人民對國會信任的第一步!
本屆立院中,國民黨52名立委,全部拒絕公開公費助理平均薪資與聘任資訊。
在完全無法監督的狀態下,卻反而主張「助理費免檢據、免核銷、由立委自行統籌」——這不是改革,而是摧毀制度。
公督盟主張:助理名冊、職務內容、薪資結構、聘任關係,應比照美、日國會全面公開,讓公費去向可被監督、也能避免白手套助理充斥國會。
➤ 第二箭:助理任用專業化
成熟民主國家皆建立完整的幕僚制度,包括分級、訓練與倫理規範。
但在台灣,多數人只視助理為跳板,流動率高。
公督盟主張應建立:職務定義、能力標準、利益迴避規範、安全審查制度,讓助理真正成為民主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是民代的私人延伸。
➤ 第三箭:助理待遇正常化
台灣助理長期面臨「高工時、低保障、無升遷、常遭壓迫」的環境。
若助理費被統籌化、免檢據化,更會讓助理薪資、勞健保、退休金全由民代個人決定,變成隨時可被削減甚至消失的「施捨」。
公督盟重申:必須仔細討論《助理專法》,保障工時、申訴機制、勞動紀錄、職場安全,讓助理制度權責相當,而不是在「黑箱制度」中求生存。
📢公督盟要再次嚴正指出:助理制度不是民代的私產,不是政治人物貪污脫罪的工具,更不是私人的小金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