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謝東儒】服務與監督 —從社區到國會的公共責任

文章類型 教育專欄
發布日期 2025.09.05

服務與監督—從社區到國會的公共責任

本篇摘錄自:《監督國會》立委評鑑專刊174期-國安威脅依舊 國會監督加倍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十二屆理事長謝東儒

今年六月我代表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出席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會員大會。後來接受推舉為新任理事長。為此寫一篇感想。

少年時期,我嚮往孫中山先生的精神選擇「人生以服務為目的」,持續進入一個人群服務的人生。面對的社會,是一個持續在挑戰人性,小我大我拉扯的現實生活。因此體認到權力對人性的考驗是無限疊加。為此體認到伊甸基金會陳俊良先生所述要拿捏住「當一個永遠在野黨」的信念,為此將可降低人生現實的各種誘惑。

公督盟是一人群服務組織的集結,相信權力的制衡,才能符合公眾的利益。但是從來就很難強求,捨棄小我對個人生活所需的牽掛。因此小與大之間的界線,一直是每個公督盟團體的功課。

陽光、透明、公益是我們這個聯合組織的基本信念,因為行政部門應受國會監督節制,而國會表現更需要向人民交代。只是這些社區事務不容易成為公民每日首要關注的事項,而其重要性又讓公民覺得應該要有人去做,因此公督盟就是一群人努力朝向無私的路。 

試圖創造一個友善的環境,讓國會成員得以良善地做好其行政監督的工作,而社會可以放心允許國會陽光透明追求公眾的大義,帶我們走向一個美好的未來。

民主制度是培養公民獨立思考的沃土。民國七十六年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使社會注入了無窮盡的活力,當時我開始社會工作服務,進入陽光基金會。後來參與了社會團體聯合活動,因而有機會進行倡議行動。又因為進入了殘障聯盟(現為身心障礙聯盟)工作,所以有機會與澄社等組織推動社運總動員,倡議對立法院的委員表現推出選舉指南。由於動員是非正式,因此限於經費後來沒能長久持續。直到民國九十多年,社區大學的顧忠華老師號召大家,再次集結組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為聯合組織,正式立案,民間團體因而進入了新的一篇章。

雖然經費仍然困窘,但理念是國民公民所認同支持的。所以對於利益衝突單位,如立法院相關資源,不能連結外,國外資源,海外公民及企業、公民等認同者,一直是公督盟賴以維生的各種支持資源。感謝鄭文龍律師開始,為組織設計出募集資源財務委員制度,邀請眾多企業、專家擔任財務委員來支持我們。其後許文南、李三財先生持續接手,使我們財務得以喘息。

為使國會運作更貼近人們,我們催促國會監督透明化,而推展至今,幾屆立法院長蘇嘉全、游錫堃實踐了直播、及國會頻道的開闢,讓國民得以對立法有更完整認識。

而今,我們期盼韓國瑜院長能持續帶領,將立法院注入更多能量,督促行政部門有更多國家安全、服務透明、公益環境的創造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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