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預報】05/06-05/10立法院議程

文章類型 會議預報
發布時間 2024.05.16, AT 03:56 PM

【會議預報】5/6~5/10常設委員會議程

1.【《#立法委員行為法》再度排審,強化國會自律規範才是重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明天將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團與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等人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涉及廢除國是論壇、參加過秘密會議的立委及關係人赴中需報備等修法。由於日前幾次審查民進黨團版本時,國民黨團都提出散會動議,以致於民進黨團版本無法送出委員會,外界高度關注明天朝野議事攻防,藍、綠雙方預計都會進行甲動。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做為規範立委行為與倫理規範僅有31條。相較於美國眾議院動輒4-500頁與英國40頁的行為規範,更顯得薄弱,在 #缺乏有效的國會自律機制下,立法委員院內、外的脫序行為無法有效解決,並造成問政品質低落,連帶地加深民眾對立法院的不信任,顯見目前國會改革法案是缺乏整體性的規劃,希望相關法案能在司法委員會逐條仔細討論,也 #請全民一起關注「國會改革」是真改革還是真擴權!

2. 【村、里長加發年終7.5萬、調升議員助理費及為民服務費】

行政院會5/2拍板「#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年終慰問金1.5個月、約7.5萬元;此外,朝野多名立委要求增加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則預計分別調漲8萬元,其中6萬支給助理補助費,2萬元是為民服務費。

相關法案已函送立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旋即在8日、9日排案審查,#未料,藍、白黨團3日在立法院會中,將立委傅崐萁、王鴻薇、麥玉珍的修正草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再對跳過委員會審查;公督盟強調關於議員助理費用已經有24年未有調整,對於我國政治工作環境是造成負面影響,#但相關修法卻未討論權責機制,防範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同時也缺少補助費和物價間調整機制的討論…等,若只是單純調高補助金額,顯然缺乏法案的整體規劃,呼籲應在委員會進行仔細討論。

(委員吳沛憶、黃捷、楊瓊瓔、王鴻薇、鄭天財、吳思瑤、呂玉玲、羅智強、莊瑞雄、徐巧芯、黃健豪、李柏毅、陳超明、蔡易餘、盧縣一、王美惠、林思銘、高金素梅、鍾佳濱、黃秀芳、許宇甄、范雲、傅崐萁、伍麗華、陳瑩、黃健賓、吳琪銘、麥玉珍、李彥秀、洪申翰、徐欣瑩、陳素月、陳培瑜、鄭正鈐、劉建國、王育敏皆有提案版本)

3. 【花蓮礦石稅爭議,立委提案修正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釐清】

現行「地方稅法通則」第4條條文自民國91年制訂以來均未修正,過去包括 #花蓮縣調升礦石稅時曾引發許多訴訟(花蓮礦石稅案5年20敗 每年400萬訴訟費縣民買單 https://reurl.cc/GjXQex),賴士葆、傅崐萁等立委質疑現行法條規範未盡明確,採用部分學者意見,提出修正草案。

台灣的地方稅因特殊歷史背景可概分為兩類,一為中央立法者,一為地方自主制定者;賴士葆等人所提地方稅法通則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明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外,本次修法希望得就「中央立法」的地方稅原規定稅率(額)上限,於30%範圍內,予以調高,以杜爭議。

(委員賴士葆、傅崐萁皆有提案版本)

4. 【刪爭議條款,力拼本會期通過再生醫療雙法!】

去年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引發爭議,除開放「證實初步療效」的再生技術外,也允許醫療機構達一定案量可成立公司,對於細胞提供,允許家長為胎兒、監護人為無行為能力者做決定,不限自用,假使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最高僅罰200萬元,最終未能通過立法院審議。

此次衛福部刪除爭議條款,#新版再生醫療草案明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前應完成人體試驗,例外條件為恩慈治療,以及特管辦法已經通過者,符合人道主義和兼顧病人急迫需求,同時免依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規定申請藥品許可證或有附款許可。#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民團呼籲各界勿忘去年的教訓,呼籲衛福部要有政策溝通的能力,別被委員壓著走。

本週立法院社福衛環委院會將在5/8、5/9兩天再度排審《再生醫療法》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期待能維護病人權益,並帶動國內生技產業發展。

(《#再生醫療法》委員邱議瑩、謝衣鳯、羅廷瑋、黃秀芳、王正旭、台灣民眾黨團、陳菁徽、楊瓊瓔皆有提案版本)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委員邱議瑩、謝衣鳯、羅廷瑋、劉建國、黃秀芳、王正旭、台灣民眾黨團、楊瓊瓔皆有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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