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專文】立委平時如何監督政府預算?

文章類型 公督盟倡議
發布時間 2023.11.08, AT 12:04 PM

近年來,國防預算平均皆編列超過新台幣3500億,當中明年的國防預算更是來到4400億,佔整體歲出的15%,由於國防部主管預算常位居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之冠,因此每到選舉變容易淪為各政黨爭議重點,本週初審113年度國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更有立委揚言刪光國防預算,令不少民眾好奇立法院平時是如何審議預算?

立法委員審議預算時提案的樣態,大致可區分為三種類型:刪減、凍結和決議。

(一) 預算刪減:依憲法第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其主要目的在於防止政府預算膨脹,導致增加人民負擔,讓一些編列不當、不合實際需求的計劃能夠淘汰,但立法委員針對歲入仍可提出增加收入之提案,以11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為例,歲出原編列約新台幣2兆7191億元,減列約300億元,刪減比例1.10%。

(二) 預算凍結:由於預算刪減有其不可逆性,故立法委員審議預算如果覺得該筆預算有疑義,但又沒有把握一定會產生浪費時,就可以藉由凍結預算要求行政部門透過專案報告進一步解釋經費用途。其概念是模仿美國國會的「撥款權」,就公督盟實務上的觀察,預算以凍代刪已是常態,一方面保住機關預算,另一方面,委員也可透過凍結預算,讓行政機關提出專案報告針對該筆預算使用有更詳盡的說明;不過由於預算凍結案缺乏明確法源,在實務上卻經常使用,導致時常被部分學者詬病,另外預算是按照整年度去編列,如果無法及時完成解凍程序,將會影響機關業務推動時程,造成預算執行率的低落,此外若該筆預算在會計年度結束之後都無法解凍,則形同刪除之效果,除非行政機關事先辦理保留。

(三) 決議:立法院於審議預算時,會對於特定計畫或政府施政方式提出相關建議,對執政黨而言,主決議提案可用以督促行政單位去做某些事情,如果是在野黨則可藉由主決議來表達立委或政黨的立場,實務上,主決議的內容型態不一,包含:回應選民陳情案,要求行政機關調整執行方式等,另外由於立法院所做的附帶決議五花八門,導致行政機關消極執行,故立法院「發明」主決議一詞,試圖強化拘束力,目前關於決議的效力各界仍在爭論,不過基於行政與立法間要維持良性互動,只要在符合法令規定情形下,行政機關往往都會配合辦理。

  公督盟長期主張預算審議是民主政治相當重要的一環,國會應強化審查效率,監督政府施政效能,避免強徵稅賦及支出無限度擴張,中央民意代表則有責任向人民清楚說明提案內容,理應優先考量人民和國家整體之福祉。目前各委員會正在審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督盟一同邀集全國民眾共同關注預算審查的動態,看守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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