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聲明】230116 林奕華厚顏不辭立委,蔣萬安市長請一起負責!

文章類型 聲明稿
發布時間 2023.01.16, AT 02:25 AM

 

  台北市第六選區的林奕華委員受台北市長蔣萬安邀請出任副市長,公督盟曾在本月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林奕華委員於立院原定休會期限1/13前請辭,不要沒收補選,很遺憾林奕華委員至今不為所動,執意沒收台灣民主。依照法規林奕華委員若未於本月底(1/31)前辭職,將令大安區29萬民眾在未來一年失去中央民意代表!

  政治工作者有轉換職位之自由,但她「故意」與「藉口」延至二月份辭職,令大安區失去在立院發聲之民意代表,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因死亡、辭職、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時,依下列規定辦理:區域選出者,應自死亡之日、辭職之日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可見台北市大安區未來一年是否有立委,全在林奕華委員的一念之間。

  一席立委不只是立委本身,還包含8到14位助理組成的團隊,能在法案研究、預算監督、質詢政府政策、選民服務等業務協助選民。立委辦公室在選區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立委職位懸缺一年,不只是少了一位中央民意代表,更是少了一個堅實的監督團隊,這無疑是對大安區近三十萬公民權益之嚴重打擊。

  林奕華委員身為專業政治工作者,應謹記民眾之託付,讓大安區民眾未來一年繼續有立法委員為其發聲;蔣萬安市長身為台北市的行政首長,又何忍讓台北市十分一以上的公民無人代表?公督盟再次呼籲蔣萬安市長與林奕華委員別在台灣民主政治史上留下這難看污點!創下惡意沒收大安區立委的歷史惡例!此區的立委選舉,一直都由代表國民黨籍候選人當選,所以這是國民黨算計,此議題超越藍綠,攸關的是大安區選民權益,公督盟再次呼籲林奕華1月底前請辭,同時也鼓勵民眾透過各種管道,向蔣萬安市長陳情抗議,如果林奕華堅持不請辭,請另尋找適任不狡詐,不會算計人民與沒收台灣民主的副市長!

 

我們呼籲:

  1. 林奕華委員應該在1/31前請辭立委職務,不得因政治算計刻意延後而不補選。
  2. 林奕華委員不請辭,懇請蔣萬安市長另找台北副市長,不要成為共犯!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