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議長、議員財產上網揭露! 斷絕黑金地方派系!

文章類型 新聞稿
發布時間 2022.01.25, AT 02:40 PM

全台22地方縣市44位議長、副議長,共有380位直轄市議員、532位縣市議員,每年都須依法申報財產,看似將財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但實際上民眾要進行查閱時,卻是困難重重!地方議會職掌1.2兆全台縣市政府預算,在民主政治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但是長期以來,相較中央選舉或直轄市首長,民眾對地方政治的關注度卻不高。

 

上次九合一地方選舉後,更有媒體揭露加上主持議會、角色關鍵的議長們,更有6成以上曾經涉案,其中又以涉賄選案者最多,其次為貪污、詐領公款。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感謝王婉諭、邱臣遠、劉世芳委員針對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各自提出版本,補正財產申報的漏洞。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在台灣的地方議會在民主化的發展過程中就存在黑金政治的問題,早年國民黨利用恩庇侍從主義,用國家經濟特權,交換政治人物對黨國忠臣,埋下地方派系的遠因,但問題是在民主化過程中,沒有被有效的處理,斷絕黑金地方派系是民眾對台灣民主化最期待的成果之一,加上近年來不斷發生議員挪用助理費繳房貸、薪資以少報多等詐領情事,早已證明不是新鮮事。

 

甚至去年更接連發生2起,直轄市議長、副議長因涉詐領助理費被檢調約談的事件,對比黑金政治及地方派系勢力盤根錯節,證明陽光法案實在有必要進行重新檢討,而補正財產申報,更是斷絕地方黑金派系的重中之重!

 

陽光法案不陽光!市長、議長財產申報同市不同調!

 

公督盟仔細追查發現,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規定部會首長、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需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但卻獨漏地方議會的議長、副議長、議員,這項漏未規定,導致同市不同調的詭異情況!條文要求市長、副市長的財產申報須依法上網公開,但議長、副議長、議員的財產卻只能限定地點查閱。另外,也造成同屬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員與地方議員,出現標準不一致的狀況,因此公督盟認為立法院應該盡速啟動財產申報的修法,讓標準齊一,補正制度上的漏洞!

 

劉世芳委員強調民主政治是陽光政治的一環,現行的財產申報對於民意代表的公開上網的標準並不一致,造成陽光法案的黑洞,也呼籲監察院、法務部修正現行的查閱辦法,讓有心監督的民眾,不必礙於現行規定,還必須親自跑一趟監察院,另外本席的修正版本在考量民選民意代表標準一致性,以及讓申報資料更符合真實的前提下,除了要求公開上網外,也增加每年辦理財產變動申報的規定!最後也再次呼籲法案應儘速通過,回應民眾對於監督政府、公開透明的期待!

 

邱臣遠委員強調身為民意代表應該做為人民表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立法是陽光法案的起點,必須透過落實充分的公開揭露,才能成為民選公職人員最佳的防腐劑,但是現行的相關法規存在許多漏洞與爭議,必須透過修法做重新的檢討與改善,本席提出的修正案明確將直轄市、縣市議員財產申報納入公開上網的規範中,民代乘載民意期待與託付,有義務接受檢驗,廉政反貪是普世價值,為了捍衛公開透明的價值,也邀請更多朝野委員一起努力推動這項法案!

 

王婉諭委員表示時代力量提出的版本,要求地方民意代表應該比照正副總統、中央民意代表等除進行財產申報也應該上網公開,全台1兆的地方政府預算有賴於地方議會的把關與監督審查,但議會議員、議長只需申報財產而不用上網公開,讓長期政治、政商關係更曖昧,藏汙納垢的死角持續存在,另外我們也知道財產申報的查核能量十分有限,必須在制度予以補正,透過充分的揭露,才能導入社會、媒體的監督能量,才能讓陽光法案能有效的發揮!

財產申報「防」查 堪比國防機密!民眾只能死背硬記?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今天要求議長、議員的財產揭露公開上網,是攸關民主的公平正義,既然目前地方民代的財產既要申報也開放查閱,有什麼理由拒絕公開上網,現行的查閱制度是假陽光、真護航,請法務部、監察院不要在打假球!盡速修正不得抄錄、攝影、影印等荒謬規定!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要求立法院將此案列為第五會期的優先法案,司法法制的召委也應該盡速啟動初審,全面適用今年底九合一的地方選舉,不要再拖延!另外,公督盟也呼籲現任議長、議員應在修法未完成前,將本來就依法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資料公開上網,參與今年地方選舉的議員候選人也該將上網公開財產申報作為參選的條件之一,公督盟也呼籲民眾倘若候選人連最基本的自我揭露都做不到,請勿支持這樣的人選。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最後補充現行的財產申報是藉由查核、查閱來做為檢驗的基礎,但在查核能量不可能無限上綱的前提下,就證明公開上網的重要性,現行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議員的財產申報不用公開上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6條,這項不合理的規定,不光只是現任民代適用,連同今年即將進行九合一選舉的議員候選人也是如此!加上地方選舉的候選人的財產申報不用接受查核,倘若無法充分被檢視,將讓陽光法案的制度形同虛設!選舉申報既已規定要申報財產供大眾檢視,卻不公開上網,而查閱辦法更將財產申報資料視為國防機密一般,只准現場翻閱,申報資料只准死背、硬記,更是擺明著要刁難民眾!


記者會訴求:

  • 要求立法院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修正案,列為第五會期優先法案,明訂直轄市、縣市議員(含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上網公開,並於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全面適用。
  • 要求監察院、法務部在選舉前,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十六條,移除不得抄錄、攝影、影印等不合理規定。
  • 再未修法前,公督盟要求現任議長、副議長、議員應自律公布財產申報資料,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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