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勞動部:利潤分享應增訂勞工參與
發布時間 2019.11.25, AT 11:25 AM
立法院本周審查勞基法修正案等「加薪四法」法條,民進黨立委今天提案,要求企業獲利扣除相關稅捐等費用後,至少提撥20%用於調漲勞工工資;勞動部長陳雄文上午說,相關提案還要評估,並視企業實際營運情況做合理處理。
立院社會及衛環委員會今審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版的勞基法第29條修正案,立委江惠貞質詢時說,政府選擇強力介入企業調薪,未來利潤分享計畫是例行,還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陳雄文答詢說:「若是我國工會機制健全,不需政府去操心,利潤分享計畫的『落日條款』是可以考慮的」。
「加薪四法」相關法條修法本周在立法院啟動,國、民兩黨各自提出版本,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趙天麟、田秋堇、陳節如與劉建國等人,提案修改勞基法: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解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應提撥20%優先調漲勞工工資,給勞工獎金或分配紅利。
陳雄文說,事業單位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因涉及勞工權益,影響重大,建議適當增訂勞工參與機制,若無工會,也應加開勞資會議進行諮商。
關於利潤分享計畫,有資方說這是干預自由市場,但陳雄文表示,過去政府也曾為了扶植企業而干預自由市場,這次則是為了照顧勞工,在台灣是非常重要的突破。
針對多位立委質疑此修法在實務上的效果有限,成效不彰,且常有欠缺公開透明機制,甚至有導致圖利少數高階人員而被詬病;賴士葆在提案中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平考量員工的年資、薪資、 職位及績效,提出具體利潤分享計畫的規定,違反者將可處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經長:不考慮國營事業帶頭加薪
「加薪四法」本周啟動修法,多位立委關切國營事業是否帶頭加薪,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國營事業跟著公務員連動,若軍公教沒加薪,國營事業不會考慮加薪;至於經濟部轉投資事業,則視個別公司營運情況而定,尊重董事會決定。
他指出,如中鋼自今年4月1日調薪2.7%,台船也自1月1日起調薪2%,台鹽今年3月1日將調薪1.38至1.55%。
鄧振中上午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104年度國營事業及轉投資事業營業績效以及如何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等事項」專案報告並備詢。「加薪四法」本周將修法,但外界評價不一,鄧振中說,修法若通過,一定對帶動加薪氣氛有幫助,但政府不強制多少百分比,讓公司有自主空間,「要有一點點勉強,但不違反自由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