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總統交接條例為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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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5, AT 09:57 AM

大選投票倒數計日,第14任新總統即將於16日產生,而現任馬總統須到5月20日才卸任,這中間4個月的空窗期,最近各界都在擔心是否會造成政務空轉。國民黨拋出多數黨組閣的議題,勝選聲勢最高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反而提出制定「卸任總統交接條例」的構想來應對。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此條例確有必要,但遠水救不了近火,被阻擋多年的這項條例應來不及在此次總統交接中派上用場。

 

對於如何避免4個月空窗期,3位總統候選人各有說法,朱立倫主張2月1日新國會成立,須由多數黨組閣;宋楚瑜說可提前到3月20日交接;蔡英文則說如她當選,會邀各黨會商,共維穩定,並說民進黨會以最快速度在立法院制定「卸任總統交接條例」。但由多數黨組閣仍是現任總統的職權,新當選的總統看來也不會同意;提早交接則涉及違憲,因總統任期未滿出缺,繼任者是副總統,不是新當選的總統。

 

至於蔡英文所說的會商維持穩定只是呼籲而已,沒有實質意義;以制定交接條例作為回應,除了立法時間來不及之外,其中有以條例限制現任總統職權部分,也涉及違憲。所以3位候選人的說法都解決不了所謂空窗期的問題。想要解決此一問題必須修憲,將總統與立法委員任期合一。

 

制定總統交接條例其實有一定的意義。回顧中華民國行憲以來,已歷任6位總統,蔣中正在任內逝世,嚴家淦繼任任滿後由蔣經國上任,蔣經國任內病故由李登輝繼任,都只是宣誓就職,沒有職務交接;李登輝交給陳水扁,陳水扁交給馬英九,也只有國璽交接儀式,也沒有實質的職務交接。

 

尤其李登輝卸任後,其依總統職務所接受的大量禮物文物,據報導還存在三峽虎豹坑特建的倉庫裡,尚未交出。陳水扁卸任前各界盛傳總統府臨時購置大量碎紙機,馬政府上任後也發現總統府有大量公文佚失。上述種種情況,顯見制定總統職務交接條例有所必要。

 

然而制定此條例並非蔡英文首倡,早在2008年3月初,國民黨團就提案制定,條例內容包括:成立交接委員會;提供新總統辦公室及人員;新總統與聞國政;交接內容含印信、國安檔案、文件檔案、會計報表、施政計畫及未辦或未了重要案件等。該條例並於同年3月14日在院會完成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4月25日院會進行二讀,但被民進黨擋下,交付黨團協商,迄今7年尚無協商結果。

 

等到馬英九上任後,國民黨不再制定條例了,反而是民進黨在推動,民進黨在2011年12月就提出「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去年3月民進黨委員李俊邑也提出交接條例草案,兩個草案內容大致是:總統職務交接不得逾期,凍結人事、重大政策及預算,以及不得簽訂國際條約等,但兩個草案均被國民黨擋了25次,迄今進不了院會議程。

 

可見輪替執政的國民黨和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立場,有志一同都在阻擋總統交接條例的制定,讓此條例過關注定遙遙無期。不過,為避免卸任總統私藏或銷毀文物檔件,為國家的長治久安,以及總統職務交接的義務性及必要性,兩大政黨應該開誠布公,共同制定一部中立可行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以造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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