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環評改制 審查速度將變快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4:57 PM
為平衡環保與經濟開發,環保署正研議修改環評制度,原本由開發單位編寫的環評報告,未來將改由環保署招標,委託顧問公司執行。
環保署認為此舉有助提高環評報告公正性,也能縮短一走就要花幾年的環評審查歷程。
行政院長林全明(31)日將率隊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他在近日公布的施政方針中,預告不少改革方向。
其中政院將修改環評制度,搭配已上路的國土計畫法,要求涉及土地利用的主管部會,應事先做政策環評,兩管齊下,將有助提高重大經濟開發案過關機率。
負責環評制度改革的關鍵推手是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他解釋,以往很多開發單位都是付錢給顧問公司幫忙做環評報告,為了爭取過關,在面對關鍵議題時,經常刻意淡化或隱匿,導致環評審議過程中,不斷被環團質疑,開發單位也只好不停補件、再審。
詹順貴說,新制度將改由環保署統一招標,開發單位根據費率付錢,「顧問公司必須聽命環評主管及環評委員要求的調查事項,」關鍵問題調查清楚,可大幅減少每次一補件就要耗時三個月、半年時間,也能提高環評審查效率。
國內工商團體屢轟環保署的環評審查享有否決權,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他強調,從環保署歷年統計資料來看,環評審查結果「不通過」的比重很低,不超過5%。外界會有絆腳石的印象,是因為備受質疑的開發案,之後常被告上法院,然後遭撤銷。
目前環保署已展開修法作業,盼一年內可完成草案。
詹順貴也說,新制度上路後,環評審查速度會變快,但也可能會有一個「副作用」,那就是環評大會認定的「不應開發」比重會變高。
不過,他認為,這未必是壞事,因為環評遭否決,通常是因為選錯位置,只要環評審查制度是有效率的,就能讓包括企業在內的開發商,趕快重新選位置,「除非是碰到像國光石化這種,設在哪,大家都反對的特例,」要不然還是能找到合適地點、通過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