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苗縣議會開放錄音錄影 最快下會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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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4:53 PM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東華大學生日前在花蓮縣議會旁聽,以手機臉書直播遭強制驅離,引發議論;苗栗縣議會於前天大會提案中,三讀通過刪除「苗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七條「本會會議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非經大會主席許可,任何人不得在議場內錄音、錄影。」條文,最快可望於下個會期實施。

第7條限制條文 三讀通過刪除
提案縣議員陳光軒指出,議事透明化是趨勢,他於去年曾提類似提案,若電視轉播成本高,可用網路甚至廣播,將議事過程完整呈現,讓議員、官員向選民開誠佈公,很欣慰今年提案刪除「苗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七條的限制,獲全體議員無異議三讀通過。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祺忠認為,議事透明化已是主流,盼議會通過此案後,勿將刪除條文借屍還魂,而讓苗栗議事不再黑暗,走向透明開放,建立選民直接監督的方式與機制。

公督盟︰象徵民主進步 值得鼓勵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網路世代,全台2,300萬人就有2,700萬支手機門號,苗栗縣議會願意開放民眾進入議會旁聽及錄影、錄音,是進步民意機構的象徵,值得給予鼓勵。

張宏林說,截至去年底,除新竹、苗栗、彰化、屏東等縣議會,各地議會與立法院網路直播已是基本,他們將針對隨選視訊方向監督,若無即時轉播,也應盡速提供議事錄,供全民監督。

苗栗縣議會秘書長林來居表示,傅學鵬時代曾實施特定時段議事轉播,本提案通過後仍待修改規則,並開會討論,於下個會期處理,若全體議員無意見就公告執行。

林來居表示,先前曾與主席討論過花蓮的案例,未來若實施,將開放民眾申請進入旁聽席,不會干涉民眾錄影錄音,只要不進入議事廳或干擾議事,不會輕易動用警察權。

本報於前年11月28日的「苗栗議事透明度最差 54選將促即時轉播」報導中,曾調查62名縣議員候選人意向,其中54人贊成,8人未明確表態。林來居說,因電視轉播經費龐大仍需再研議,網路直播也在研議中,不過這次會期,也已有部分議員事後上傳個人問政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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