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立委 有人搶台幣 有人救濕地

文章類型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2:16 PM

2012年五月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悄悄地把「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交付黨團協商。該提案主張,舉凡民意代表,村里長的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都是所謂的特別費,因此應比照首長的特別費,予以除罪化。此法案通過後,先前因為喝花酒,詐領助理費的民意代表通通都能獲得解套,喝花酒與詐領助理費最後都會變成「歷史共業」,一筆勾銷。而這樣的提案竟然獲得朝野立委共同支持,共有三個黨的立委參與聯署,也算是另類的朝野和解。

  然而,我們也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的立法委員,有些立法委員真正令人欽佩,社會大眾也應該還給這些立委們一個公道。例如先前惹出爭議的張曉風委員。雖然她先前一番剩女說,讓她惹了一身腥,但是看看她和林淑芬委員、田秋堇委員、邱文彥委員、林世嘉委員共同提出的溼地法。濕地法主張訂定明確的法令規章,有效的管理濕地,確保台灣最後的淨土不要被汙染。每次看到諸如溼地法的法律提案,我們都非常納悶。第一,提一部新的完整法案,必須耗費大量人力與物力,有立委助理表示,一個會期立委辦公室只要能提出一部完整的好法案,已經令其他同僚刮目相看了。第二,花這麼多時間提環境法案,對立委到底有甚麼好處?不管是政治學或經濟學,都假定人是自利的,因此立委只會做對自己連任有利的事。但是,我們實在看不出花這麼多的時間與物力,修訂媒體沒興趣的冷門法案,對他們自己有甚麼好處。因此我們選擇相信,我們的立法院裡還是有很多的立委非常關心這一塊土地,願意以公共利益為優先。

  然而即便我們非常厭惡立法院的諸多行徑,我們還是需要它來反映民意與監督行政機關,各國的人民普遍對立法部門不慎滿意,這也是制度使然,只要我們張大眼睛,仔細的瞧瞧自己選出的立法委員在幹嘛,四年後,或者隨時有機會,給他們當頭棒喝,相信立法院會更好。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