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立院三讀《駐外人員任用條例》 總統特任駐外大使人數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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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02:47 PM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修正案,將非職業外交官任用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未來最多有14名簡任文官擔任外交官;此外,三讀條文也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具體文字化,讓總統以特任方式任用大使不再受限,增加用人彈性。

提案綠委段宜康說,馬政府2013年就提出修法,放寬總統職權,行政院曾提案修正該條例,欲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等職務的資格,當時朝野立委共識下,由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將此修正案加上「員額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0%」的限制,以保障外交體系常任文官升遷。然而因文字問題,限縮總統職權,本次修法是將被「莫名其妙限縮的職權,恢復一點點」。

藍委王育敏質疑,本次修法會造成文官體制衝擊,外交官需要經過嚴謹訓練,民進黨有思考過對外交文官體系衝擊、造成不滿嗎?是否為了政治酬庸開設政務官任命的位置?盼政府要審慎思考,應維持現行條文不更動。

不過,經過朝野表決後,立法院院會仍三讀通過條文修正,規範非職業外交官員額,「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5%」。以比例來說,目前非職業外交官限制9名,三讀通過後現最多可再任命5人、增加至14人。(符芳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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