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中市議會三讀法案遭內政部修改 議員批尊嚴遭到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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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11:27 AM

【2018年05月16日 17:34 中時陳世宗】

台中市議會日前3讀通過「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案」,送交內政部備案時,部分條文卻遭到內政部大幅修正,引起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等人強烈不滿;痛批議會尊嚴遭到踐踏,要求申請提出釋憲。議長林士昌為避免愈演愈烈,即按照大會先前決議,直接宣布通過二、三讀會。

台中市議會16日進行第2屆第7次定期大會,審議有關「都市計畫法臺中施行自治條例」時!江肇國說,該自治條例在議會經過議員充分討論,好不容易三讀通過,送中央機關備案時,卻遭內政部修正,還有一整條文內容都遭到修改,已非當初議員審查時所達成的共識。

李中表示,該案係依照103年1月8日大會之決議「本會三讀通過之自治條例,市府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經中央擅自更改核定者,市府仍應再送議會審議;未經議會三讀通過,不得公布施行」進行,該決議精神在維護議會地方自治之獨立性,中央僅應就自治條例適法性進行監督。

李中指出,中央不應對內容適當性或文字進行干涉,否則將戕害地方立法權、侵害地方自治核心領域。雖江肇國議員認為再審內政部修正案恐無實質效益,但就程序而言,應先提法規委員會進行提案,俟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送大會決議方得提出釋憲,且僅適用於未來之案例。

市議會藍綠議員針對是否進行審議該修正案,會中各持己見!議長林士昌見場面愈演愈烈,直接宣布「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案」自治條例通過二、三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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