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檢察官違法職權指認犯人 綠委擬修法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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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0, AT 05:53 PM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被同學欺負,在上個月兩度前往幼兒園「指認犯人」。綠委李麗芬與周春米今(26)天上午召開記者會,除了感到震驚與痛心外,也積極推動「調度指揮司法警察條例」與「法官法」修法,希望能藉此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預計將於下會期提出來。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18日接獲匿名檢舉信,信中指出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在上月21日,利用職權帶領1名警員衝進幼兒園,並要求老師與教保員退下,當場「指認犯人」,此外,七天後又指揮2名警員,大吼大叫要求提供監視錄影畫面。

關注兒少權益的李麗芬得知後,感到相當震驚,先向法務確認是否屬實或者是黑函,結果確認林俊佑確實濫用職權,因此她嚴正要求法務部應嚴懲林,警政機關也應重新檢討警員配合檢察官指揮辦案的程序,且對警員進行懲處,衛福部更應盡速調查相關人員侵害兒少權益的行為,並提出輔導或懲罰,教育部也須適時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另一位長期關注司法改革、曾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刑事責任上,由花蓮地檢署作出是否起訴,行政責任上,要求花蓮地檢署與法務部在刑事責任未確定前,檢討林是否適任,讓她思索司法官的培訓過程是否出現問題。

此外,周春米還從「調度指揮司法警察條例」與「法官法」修法面向來探討,前者牽涉檢察官職權與指揮司法警察的職務,也影響犯罪偵查的強度與效率,由於台灣是單一偵查機關,未來會與內政部、法務部進一步確認,再提出修法版本;後者則將加強外部委員的監督,以及提高在職務法庭的決定權比例。

與會的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王盛輝回應,刑事責任部分,經承辦主任檢察官密集偵訊後,認為犯罪事證明確,依涉及無故侵入建築物、強制罪、恐嚇維安罪等罪嫌提起公訴;行政責任方面,依違反檢察官評鑑辦法中的濫用權力侵害人權或品德操守不良,將由該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未來評定是否移送檢察官職務評鑑。他接著說,承辦主任檢察官認為陪同警員態度良好,且在現場沒有過激言論,給予緩起訴。

最後,李麗芬補充,在場老師與教保員為何沒有為幼兒主張權利,某種程度教師因感到恐懼,可能無法第一次替幼兒捍衛權益,未來教育部要加強教師更積極作為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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