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立院擬於總質詢結束後 朝野協商修憲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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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4.06, AT 10:16 AM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近日發文,請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開朝野協商,成立修憲委員會;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目前優先處理防疫相關事項,關於朝野協商時間,大概會在總質詢結束後進行,沒有問題。

根據立法院的議程,施政總質詢預計在4月中旬左右結束。

由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領銜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草案」,主張將選舉權行使年齡由現行20歲降為18歲,被選舉權參考民法規定20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由23歲降為20歲。該提案已在3月27日立法院會中付委,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說,黨團已發文請游錫堃盡快召開朝野協商,成立修憲委員會;至於加入修憲委員會成員部分,以各黨團比例來看,國民黨在修憲委員會中,可望拿下12席,並應該至少有1到2席召委。

至於何時要進行朝野協商,林志嘉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等總質詢完後會與各黨團找時間協商,這沒有問題,因為現在防疫相關工作要優先緊急處理,而且行政院也提出要增加特別預算等,這會優先處理,因此朝野協商的時間,大概會在總質詢後。

談到修憲相關程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受訪指出,修憲提案到立法院長那邊,院長要召開朝野協商,邀集各政黨來研議成立修憲委員會;成立後,就處理已成案的修憲提案,而這些提案會按照修憲委員會的排案進行審查。

鍾佳濱並表示,根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明定,修憲委員會的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1/3加1人,由各政黨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並置召集委員5人,由委員互選之。而根據本屆的狀況,民進黨應該可以拿到3席召委。

另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行政院2日上午加開臨時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另外,追加特別預算新台幣1500億元,將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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