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評論】鳥籠公投誰搞的?還原公投法立法原貌 立委提案、表決狀況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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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8, AT 02:20 PM

朝野政黨為了2003年制定「公民投票法」時,究竟是誰設下鳥籠公投而互推皮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整理當時立法院審議公投法的資料,製作「公民投票法立法經過」,「公民投票法草案二讀版本對照及相關表決記錄」,還原當時的審議狀況。

 

就11月27日二讀會時的整體狀況,總共通過的63條條文中,有35條是依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有22條是依照國民黨版本通過,有5條是依照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版本通過,有1條依照民、國、行政院三版本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所通過22條中,共19條是表決通過。

 

從表決記錄所見之結果,大致就是藍綠對決,由於泛藍陣營人數大於泛綠陣營,沒有任何條文表決是由泛綠陣營獲勝,甚至還發生立委已連署蔡同榮版法案,卻在條文表決時投下反對票,陣前倒戈立委包含知名的前立委陳文茜,以及現任立委高金素梅、廖國棟,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中「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之規定。

 

根據資料顯示,在提案門檻與連署門檻上,國民黨版與行政院版皆規定提案人數為千分之五。連署門檻上除國民黨版為百分之五外,其餘版本皆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而輿論所質疑的「雙二一門檻」,無論是蔡同榮版、台聯版、民進黨版、國民黨版、行政院版,皆是如此設計。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蔡同榮版、台聯版規定若投票人數未過半時,該場公投為無效,其他版本皆將投票人數未過半視做「否決」。

 

只不過,蔡版與台聯版的設計,卻在11月26日與11月27日兩次由王金平主持黨團協商中,由朝野政黨的協商代表(國民黨:廖風德、曾永權、周錫瑋、李嘉進。台聯:程振隆、陳建銘、廖本煙。民進黨:柯建銘、陳其邁。無盟:呂新民、鄭余鎮、蔡豪),聯手搓掉。

 

至於公投否決後,也表決通過了國民黨版最嚴格的三年內不得重新提出,若是「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且不得提出的公投項目「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縮減應受判斷事項者」。

 

公民投票法中也表決通過國民黨版中,由政黨比例代表產生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全國性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公民投票提案是否為同一事項之認定交由政黨比例」,交由該審議委員會審查,迥異於其他版本中僅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程序審查。

 

有關公民投票法之相關立法過程,可參考「公民投票法立法經過」,「公民投票法草案二讀版本對照及相關表決記錄」中則可查閱相關條文表決與通過情形。

 

公民投票法立法經過

公民投票法草案二讀版本對照及相關表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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