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不滿「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音樂圈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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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10:52 AM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準備修正著作權法,日前公布草案並舉辦公聽會,由於修正草案裡涉及音樂著作,音樂圈反應強烈,以「是要我們去跳樓吧」形容,「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製作「懶人包」,串聯創作人保障自身權益,訴求「尊重原創,反修法霸凌」。

協會列出修法後的重要影響,包括鼓勵使用非法的卡拉OK伴唱機、未明確定義「擴大教育目的的合理使用範圍」、非營利目的使用音樂免取得授權、背景音樂可被無限制合理使用、嘲諷仿作無須原創同意即可改作並發表、營業場所用電視與收音機播音樂免取得授權、著作權改為登記制。

MUST已就此案徵詢會員意見,不少創作人都氣憤難平,在政府夸談扶植流行音樂產業之時,此一修法案是重大打擊。

對於音樂界的不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長張玉英表示,公聽會還剩三個場次,目前只是內部第一版的修法初稿,公聽會要廣納建言後的修正版本才會送行政院審查。智財局現也發現部分修法條文不夠周延,會進一步修正或刪除。

張玉英解釋,由於「著作權法」事涉刑責,若像過去一樣不明確,對一般使用人不利。現爭議關鍵是「合理使用」的範圍與對象是否明確,智財局會將範圍釐清,避免外界混淆。

在「非營利性活動」的公益性範圍,只要有收費用、酬勞與門票者,都是被剔除在合理使用範圍外。至於卡拉OK機的使用上,張玉英說,修法是分為兩部分來看,一般店家不等於將音樂灌進去機器裡的業者,因此誰灌進去誰負責;但若店家沒有付公開演出的使用費用,仍得就侵權負起法律責任。

至於嘲諷仿作如KUSO的部分,各國多視為言論自由,但智財局認為這部分有檢討空間。著作權登記制用意是希望維護市場交易制度能透明,也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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