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時報】官股未過半 立院監督無法度
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10:40 AM
政府投資比例未過半 立院監督無法度 學者籲修法改進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提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所投資的諸多天然氣公司,因其政府資本未達百分之五十,不需至立法院接受質詢,使得立法院對這些高危險產業無從著力,預算監督權面臨崩解失靈危機!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承宗呼籲,應參考公司法規定修法改進。
公督盟指出,許多由政府單位投資的「民營企業」,也因政府資本未超過百分之五十,而不符「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的條件,不被視為國營事業。
與會的羅承宗提出,應該修改現行過於寬鬆的百分之五十門檻,改參考公司法規定,若官股有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也應受到立法院監督。
公督盟基本表現及視訊評鑑小組委員魏澤民也表示,現行諸多特許行業都難以受到監督,如發生像欣欣天然氣意外,最終對外賠償的錢仍是從全民一起負擔!
他指出,欣欣天然氣即是由退輔會投資的特許產業,但其持有股份僅有約百分之三十,並非國營事業,因此其預算報告即不需交由立法院審議,使得這些「民營企業」明明由官方實質管控,得以派任遴選董事長、總經理,立法院卻無從制衡這些「民營企業」,避開了民意代表的監督。
公督盟指出,其實「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亦有提及「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但鮮少有立委執行這樣的權力,要求這些官股代表董事長或總經理答詢,往往只是邀請列席,並無針對其公司運作狀況質詢,難以了解公司管理是否得宜,不只是自廢武功,也放棄了替人民監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