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快訊】國會職權修法爭議-憲法法庭 暫時處分 出爐

文章類型 公督盟倡議
發布時間 2024.07.22, AT 04:11 PM

【國會職權修法爭議-#憲法法庭 #暫時處分 出爐】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今(19日)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也就是在本案釋憲判決出爐前,包括 #國情報告後立委可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以及 #藐視國會罪#行使人事同意權對不實提供資料予以裁罰#調查及聽證權的行使 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等規定暫時停止適用。

#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指出,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適用。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均駁回。

下一步,憲法法庭將在0806展開言詞辯論,討論本案違憲與否

#公督盟整理-國會(職權)法案暫時處分(凍結)之條文 (0719):https://docs.google.com/....../1j3pB6wOx147....../edit......

#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全文連結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9&id=35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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