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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準備充足,也提出具體的建議,時間掌控得當,有為民間團體發聲,望之後她也能密切監督她所提出的質詢點。
論點清晰!建議明確!思維邏輯順暢!
好的地方是他能將一般民間的聲音或感想帶給政府官員,像是薪水,有多少企業願意加薪,不是政府自己算的,而是要調查才知道。
差的地方我覺得他前面物價詢問的時間有點過久,可以直接切入主題的部分卻要不斷的耗時間。
在質詢時有條理式的詢問,一個一個問題來探討,並了解主題的內容,也有提出解決方案
有時候會急於矯正對方的回答打斷對方的問題,缺少資料顯示出來
這部質詢提到關於一例一休是否修法的問題,提到勞工最主要申訴的兩點:1.還7天假2.刪除責任制,其中在質詢過程中部長一直無法給予明確的方向,都是待討論,在此立委提出訴求:1.重視休假2.還7天假3.團體協約4.休息日的出勤成本應增加5.解決低薪問題,其中也談論到關於文官制度的跳升問題有疑慮,提到應正確執行,且公平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