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新竹縣第1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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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夠具體針對,被官員草草帶過
提出證據來自民間證據力等級不夠
就資料數據提出問題,而不是主觀意識
很好的就是針對台商研究服務中心跟全球台商服務網去做質疑
有沒有做、做得好不好、有沒有在檢討、有沒有在更新?而不是成立以後,網站就給
它架著,根本不去管下面發生什麼事,成立再多的中心也沒用,然後強烈的不希望疊床架屋發生
不好的就是,前面面對同一個問題一直問一樣的東西
陳宜民委員的論述清晰,對輪班制修法的立場也十分明確,著實有考量到醫護人員與其他行業的不同。希望委員在論述時,能多一點power,能讓所闡述的內容更加具體。
有點不太能堅持己見,但是提出的許多論點都非常的棒。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