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許委員在質詢方面有直接進入重點,但講的不夠直接,而且在準備內容方面也不是很多,建議有更多的資料可以佐證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委員講話清晰有禮貌,卻又不失質詢者的威嚴。
有告訴對方自己看重的議題,但除此之外,對於了解對方深度有待加強,因為若不了解對方業務,在質詢問題的準備上,很多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就如同在飲料店問滷肉飯賣得好不好一樣,非常弔詭,而且沒有認真聽對方的回應,只是單方面找問題點攻擊,不是想解決問題,而是單純表現得比對方強勢,顯得很無知。
前面花了三分多鐘在說詩詞與自己的人生感慨,我認為太浪費時間,質詢只有短短十分鐘應有更簡潔有力的方法提出觀點。
質詢問題有準備 但有時會搶話 不給被質詢方空間回答 有時字眼過於銳利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