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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問質詢能緊扣主題,並且在具有爭議的輻射食品進口議題上,讓駐日大使有適當的解釋,而不會故意混淆是非。
我覺得這立委太常打斷部長說話了,說話部分比起先前的林岱樺更為咄咄逼人
且會以先入為主的觀點去質詢,我覺得這點不太好....
一直以很「短」的問題去強逼人回答,我認為這不是明智的
「可不可以」、「能不能」,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認為
但我是覺得太強硬了點....太兇了
但是雖然質詢時很強硬,但是有拿出新聞對部長提出質疑
就違建來說抨擊的有到點,可是其實還是有矛盾點...
因為會發生意外完全是因為違建的關係,跟太陽能板沒關係啊!
照他的論點來說好像蓋了個太陽能板,更容易發生意外一樣...
應該要咬著違建這個點去爭論,而不是太陽能板吧?
最後,照他的話來看
他說「有違建尌不能有綠能,有綠能尌不能有違建」
有違建不能有綠能這點是錯的吧?
那為何一般民眾屋頂上還能加蓋太陽能板? 難道這不是綠能嗎?
事實上兩件事情是不衝突的事情啊!
對於食安問題的重視,來提醒食安部部門該做的事情
我看這位立委我覺得他蠻有熱誠的,也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有在為台灣的外交設想的,他會對部長提出的想法再加確認,並且她資料準備充足。
這位立委一開始提出了關於有線電視數位化跟分組付費的事項,認為主任委員在報告上可能有遺漏的情形,並且要求給予回覆,還提到了NCC在收費機制上的問題,提出應該得使用強勢手段去改變機制,而不是推給市場機制去自行解決,也提到了關於不當競爭跟市場壟斷的問題,希望由主任委員給予一個正確的回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