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委員一直不停反覆想闡述自己的意見,但對主委所呈述的內容沒有具體了解,且沒有具體給予行政部門建議。
給予部長充分時間做答覆,不像有些委員一聽到不滿意的地方就馬上插嘴,佐證資料非常到位,為自己的質詢內容背書,可惜時間掌控不佳。
我覺得他為勞工團體及青年勞工爭取權益 並批評政府朝令夕改還蠻有道理的 但後面的人事聘用問題我覺得她太武斷了
雖然之前並不認識這位立委,但其認真問政質詢的態度著實令我敬服,表現相當好的一個委員。
委員表現好的地方:1.上台有先向主席和主委問好,下台時有說謝謝。2.有準備與質詢內容相關的影片,藉此比較自主推動與政令宣導兩者的效益,也點出政令宣導及預算經費實行的不足之處。3.針對現行政策不足之處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認證機制),也讓主委認同,並在取得主委認同後,承諾會在質詢後提出臨時提案來進行討論表決。4.質詢全程緊扣主題在提問,也有切合會議事由的項目在進行提問。5.資料準備十分充足。6.委員所提的問題多為開放式問題,質詢時很認真,也會聽完主委發表完再進行提問,態度很好。
表達很順暢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