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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但是有看過其他吳委員質詢的影片,覺得他有點陰晴不定,有時對行政官員很有禮貌,有時又不太尊重他們。
這位立法委員講話的節奏比較慢,但對於質詢的問題似乎沒有很了解,且比較沒有針對弱勢團體的部分去思考,但整個質詢的過程很有禮貌,沒有太過偏激或者太過誇張的言論。
最好的地方:立委質詢有條理,且有提出勞工的訴求,資料也準備充分。
最差的地方:不讓官員回答完就一直從先前的回答找破綻一直攻擊他,這樣似乎不太有效率解決辦法。
後面突然跳到勞動部任用是不是有破格,破壞文官制度,或許偏離了主題。
我覺得黃立委提出的公會與聯合行為之間的差異以及如何界定的是值得公平交易委員會好好探討的,就目前法規而言兩者之間的界線有些許模糊;我認為黃立委表現差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第一個問委員的問題,一直重複予以警示。
這段影片讓我覺得這兩位人士都十分有禮貌且互相尊重
都等對方講完且都有說謝謝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