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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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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問題重點並不明顯,癥結在不必要的問題上太久。
我覺得她表現得非常好,幾乎無可挑剔,
不論是從資料的準備度與質詢的節奏來說,都拿捏的恰到好處。缺點倒是沒甚麼明顯的。
委員表現好的地方有:1.上台有說「請」、「謝謝」,下台有說「謝謝」。2.關心相關的建設進度。3.針對已停止的計畫(研習住宿中心)所購用地,追問後續利用。4.點出相關建設事前評估計畫的缺失。5.關心預算經費的運用。
委員表現不好的地方:1.一開始就關心其他立委已經問過的與主題無關的主委個人花邊新聞,著實不必要也浪費時間(00:00~02:56)。2.質詢時打斷主委發表,也用了相當多主觀且代批評性的詞彙(04:43)。3.準備的相關質詢資料都未能與時俱進,也準備得不夠精確(土地計畫、客家電視台節目播放品質經費)。4.未能用心聆聽主委方的回答,沒有抓到對方講話的重點,導致有不少時間在同一問題打轉,也未能取得共識,相當可惜。
好得地方:看得出來立委對於諮詢內容很了解很專業
清楚諮詢內容充分、掌握問題重點,並提出建設性之見解。
若語氣可以再平和一點點會更好。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