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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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點偏離主題
他對於數據十分了解,可以很快地掌握說話節奏,快速地找出對方話語當中的語病,但態度不太友善,並且有些針對。
我覺得這個立法委員不錯的地方是有準備好詢問的內容進行詢問,對於主計長講錯的數據能進行糾正,對於審計長沒講完的部分還有請他做書面報告。
我覺得吳琪銘委員的質詢挺不錯的,對於議題內容會提出問題也會提供一些解決方案,質詢的內容算是有質量的。
前半段質詢清楚,有明確指出行政機關要有的作為,但後半段網路不實廣告的部分我認為質詢內容有些跳針,並沒有提出較有建設性的改善方式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