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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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專業,對於提問的癥結點十分到位
我覺得質詢的不錯,可是官員答覆十分制式化,感覺會降低監督效果,而且沒有簡報可以看,很難抓住重點,如果可以改善將會大大加分。
立委溫和有禮,就事論事,比一些立委只會叫罵、作秀,好很多。筆者認為立委的質詢應該以此為範本
我覺得表現好的地方是有好的考證及具體的立場,口齒清晰也有條理,且簡潔有力很喜歡,比較不喜歡的就是前面背誦古文的部分,實屬不必要,我覺得可以直接跳到後面的主題。
我認為此委員提出的的質詢問題沒有離開過主題,也就具體提出問題希望主計處能夠改善,質詢時言詞表達都非常理性、清楚,非常好。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