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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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質詢的時候條理分明,將問題講得很清楚。
我覺得本立委講話條理清晰也很有風度提出的問題也很專業
我覺得立委不好的地方也是打算對方說話
我不喜歡委員在諮詢時咄咄逼人的問問題,且只想聽到自己想聽的答案
好:很有壓迫感,能強勢的表達對於質詢的問題與看法,在時間壓迫下要求外交部長回答出來自己的問題,
能從數據中分析出矛盾的地方,例如明明拉丁美洲的外交情形很差,預算卻在拉丁美洲大幅的提升,的確令人感到懷疑,既然預算的增加沒有花費在人事上面那麼花到哪裡呢?部長也回答不太出來,確實找出了問題所在。
不好:我認為呂委員提出的質詢,有些點都是從數據中推測出來而沒有實質的考證,而用沒有實質的考證來拷問部長,不能確定部長是沒辦法回答還是因為找到問題的所在所以沒有正面回應,也常常用這個沒有實質的考證來結論部長的錯誤,我覺得在實質考證方面需要再多多加強。
我認同李立委對於薪資沒有最低標準會使受雇人員薪資過低的擔心,並為可能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爭取權益,不過廢除科技部補助款中的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同樣的也刪除了最高標準的界線,我認為沒有最高標準的危害可能大於最低標準,但立委卻只有針對薪資可能過低提出質詢,卻沒有提出薪資過高也可能會產生弊端,而且說不定薪資沒有上限才是真正壓縮到其他人薪資過低的重大原因。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