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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條清晰,問題犀利,但不斷打斷別人的說話,不甚禮貌
質詢時重點不夠明確,且插話的頻率較高,應該可以更流暢、清楚的質詢。
我認同李立委對於薪資沒有最低標準會使受雇人員薪資過低的擔心,並為可能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爭取權益,不過廢除科技部補助款中的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同樣的也刪除了最高標準的界線,我認為沒有最高標準的危害可能大於最低標準,但立委卻只有針對薪資可能過低提出質詢,卻沒有提出薪資過高也可能會產生弊端,而且說不定薪資沒有上限才是真正壓縮到其他人薪資過低的重大原因。
對於質詢主題提出重要問題點,雖然可能不比先前幾位立委來的多資料和完整數據以及強烈要求被質詢人確切的答覆。
但是尚有追求有利人民的政策和要求被質詢人可以做到所要求。
此立委有為一些學術團體發聲,希望外交部能對台灣外交改善做一些努力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且「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有一定的了解,並且有向行政官員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可能可行的解決方針,像是除了與巴拉圭的經濟合作,踏覺得徐樹方面的合作也是重要的,立委也提出此觀點。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