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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立委是認為經費不可以隨便使用,但我認為在質詢時有點太過激動,而且態度相較其他立委帶給人比較輕浮的感覺。
我認為前面開頭蘇立委說他很高興能看到報告書裡寫到藥做接地氣的國發會,這邊讚賞主委寫得很好,要重新開始做一個貼近人民的國發會,這邊讓我覺得很親切,也有種博學多聞的感覺,講話也很清楚,也有帶領大家進入主題的能力,這次諮詢水資源的事情,指出屏東總是包尾,全台灣自來水接管率高達92%但屏東卻只有50%,其中九如鄉0%,萬巒則是1.18%,屏東人民的心聲有聽到嗎?這裡能感受到立委對屏東的熱切關心。
我認為這個立委準備的東西很多,也有切入重點,在質詢的時候是用很禮貌的方式去詢問對方,我覺得是很認真質詢的立委。
我認同李立委對於薪資沒有最低標準會使受雇人員薪資過低的擔心,並為可能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爭取權益,不過廢除科技部補助款中的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同樣的也刪除了最高標準的界線,我認為沒有最高標準的危害可能大於最低標準,但立委卻只有針對薪資可能過低提出質詢,卻沒有提出薪資過高也可能會產生弊端,而且說不定薪資沒有上限才是真正壓縮到其他人薪資過低的重大原因。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有站在家長立場思考)
使部長能贊成他論點,並提出解釋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