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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氣太強 前面針對質詢對象是未來的環資部長 但是當下並非是環資部長 對象發言權一定有限
但是有單刀直入質問問題是優點
針對質詢內容有充分的了解,會要求主委改善企業不法的聯合行為,除了提高罰鍰還需有更嚴逞的處罰
此立委的言論的不停地在重複論述他的觀點,但也沒有清楚表達其想法以及須改進的地方
我認同李立委對於薪資沒有最低標準會使受雇人員薪資過低的擔心,並為可能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爭取權益,不過廢除科技部補助款中的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同樣的也刪除了最高標準的界線,我認為沒有最高標準的危害可能大於最低標準,但立委卻只有針對薪資可能過低提出質詢,卻沒有提出薪資過高也可能會產生弊端,而且說不定薪資沒有上限才是真正壓縮到其他人薪資過低的重大原因。
有確切提出相關問題,但感覺資料準備不妥。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