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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少數不會在質詢台上大呼小叫的立委,而且有請官員提出具體實踐日期而非單純謾罵,這點值得嘉許。但質詢的問題並不簡明扼要,例如我不是很了解質疑幾年幾篇Q&A以及部長上任後沒更新的意義在哪。另外,質詢內容有些無哩頭(部長回答上任日期反被立委說你回答那麼快幹嘛,你死定了、強調詐欺犯勞動部員工與其同姓)
劉世芳委員口條清晰,論述有條理,且有充分的準備質詢內容,尤其在質詢時清楚的表達出自身的看法、觀察,最主要是質詢時的態度有禮貌也有清楚表態對於被質詢者在講述時籠統抑或有些避而不答的地方加強的提問與質疑,值得肯定。
好的,嚴格督促對像的業務與職責,不好的地方,可能口氣不好。
感覺是很正向的人,在質詢上都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
好的地方:有針對時下問題去質詢,也有為了人民去發聲
差的地方:有的地方不熟悉質詢對象業務與權責,超出質詢範圍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