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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讓對方有好好回答的機會,此委員情緒很激動
委員有特別準備資料給主計長看,質詢時條理分明,也有希望以及要求主計長在不實報導應第一時間出來澄清,情緒管理也算得當
王立委的問政內容用字措辭似乎都有符合場合,雖然中間有一些鬼打牆啦!
最後也有讓行政機關給出承諾及回去檢討
不太認同陳學聖委員的質詢模式,對我而言,似乎有點太過於賣弄文采。
且針對文白之爭,只用:「不能讓學生擁有太多的選擇權,因為他們會錯過很多美好的事物」這樣薄弱的理由帶過。
姑且不論有沒有尊重文史工作者或相關人士的專業,我想他連自己的質詢專業都不太重視。
我覺得管立委的專業知識非常充足,讓人覺得這段質詢是經過相當準備的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