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雖然沒有對於相關程序的一個深入探討,但確實對於事件有得出一個。只是,一開始的台大案似乎花太多時間講,不免有偏題的疑慮。
我覺得這位委員的表現平平,雖然點出了幾個問題,但只有在以收視率做為分配標準的這個問題上有較清楚且完整的論述,其他問題都沒有仔細說明,只是概略性的提到,反倒顯現出行政部門對資訊有清楚的掌握
表現好的地方為口條清晰明瞭,可以很順的說出要質詢的問題、發表意見給長官聽,覺得可以再更直接的切入主題,讓質詢更有效率
準備的資料可以在更齊全一點
好:言語溫和無惡意攻擊,能隨時緊扣質詢重點,且有做事前準備,查詢一定的相關資料和數據
差:已經自己查到的資料卻花許多時間重複詢問,如果這些時間能省下來給行政機關發言,而非占用時間後又重複打斷,會更讓人感到互相尊重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