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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立委在提問時,有專注提問,並適時提出例子,但是當主委在回答時不斷中斷別人說話。
不停的咄咄逼人且執著於政黨的顏色
針對兩黨之間的黨產問題提出確切提問。但是看得出有政治偏頗的感覺。黨產問題不是想要調查清楚,反而是希望消滅清算黨產制度,我覺得此立委有待加強其政治知識和素質。
在影片之中,甚至數次表現不熟悉質詢內容和不知道如何發言的現象,我覺得此立委尚有待改善。
覺得有盡力爭取為屏東地區的交通跟自來水普及做改善
我認為他很尊重官員,不會在質詢時直接辱罵官員,在質詢時也有做足功課,替全民來把關政府機關的所作所為,並且也有提醒官員們以後需要注意甚麼。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