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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好的地方為口條清晰明瞭,可以很順的說出要質詢的問題、發表意見給長官聽,覺得可以再更直接的切入主題,讓質詢更有效率
質詢不需要吵架,
還可以
可是自己說法規要鬆綁,可是法規進步那麼slow很大一部分不就是你自己嗎.....
在呂委員這段質詢中,我認為有幾的部分是值得注意的,第一點是在整段質詢過程中,不斷地強調李部長在外交上的專業,除了點出問題之外,仍保有對部長專業的尊重以及界線,並未做出外行教導內行的舉動,單以另一角度指出外交部目前之問題以及癥結分析,並且在主題稍稍偏離時就能即時拉回主軸,在主題的掌控上我認為是十分恰當的。
但令我感到比較無法認同的,是在被質詢者發表時,呂委員時常以插嘴的方式干擾對方,也許是為了維持主題,但這樣有時候反而會影響被質詢者以及觀者對質詢的理解程度。
中間略有偏題指責,雖資料準備充分,但感覺缺少言語準備,前段質詢時不是很流暢,僅是使用較強硬的話講出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