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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激烈,立場明確且能夠由多個角度與議題切入討論
後半段訴求不夠清楚明瞭。
針對政府對原住民失業率的處理提出問題的可能發生,詢問政府的處理方式與應對,對於政策的缺陷提出建議同時也提出個人認知缺乏正義的項目,也委婉地向主委提出尚須努力的地方。針對政府的迷思提出改善方式,提出「政府不應站在城市的角度來思考原住民」,我覺得這句話講得很好,因為原住民是最早先在台灣的族群,他們本身具有權力,政府不應該只是站在「我們為原住民做了多少、謀取多少福利」的角度來做事。而整體的質詢顏寬恒也態度良好且委婉。
可以不要一直打斷別人講話嗎
我覺得許毓仁立委給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他在發言時口齒相當清晰,並也有條理地闡述問題,並且對於僑委會的機密預算追問,能透過這樣的追問去理解人民的錢花到哪裡去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