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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
高雄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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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位委員表現平平,雖然提出好幾個問題,但是每個問題都問得不深,只是點到而已,質詢一開始針對勞基法問題的用詞不夠適當,感覺只是在詢問部長的個人意見,未強力要求其以該部門的專業考量做出明確回應,使質詢力度不夠
我覺得此立委他雖然有些不適當的言語,但是他提出來的觀點卻也是非常重要的。
針對問題的癥結點提出見解
對法案的建立程序了解深入
能夠提出問題
我覺得吳思瑤立委關切的學生安全問題很重要,所以此質詢是有很大意義的,而她的質詢很有條理,即便是對這個議題不夠了解的人也能夠透過她一層一層的詢問慢慢理解情形,而且吳思瑤立委能夠很快速地將部長及陳專員的回答做出統整,讓聽的人很清楚地明白此質詢對談的結果,在質詢的結尾吳思瑤立委要求部長做出承諾以及極力爭取學生的權益,我覺得這部分做得很好,有達到為人民發聲的效果。
確實找到問題癥結點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