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內政委員會
高雄市第2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非常好,該怎麼做她都有說出來,而且很有親切感
質詢過程還算有條理,雖然有因為時間問題而打斷被質詢方。
在各縣市處理事件秒數部分我認為這位立委過度要求單位提出制式化的流程及秒數
但我覺得在這之間有許多因素才會導致秒數之差
並不會因為縣市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這位立委一開始提出了關於有線電視數位化跟分組付費的事項,認為主任委員在報告上可能有遺漏的情形,並且要求給予回覆,還提到了NCC在收費機制上的問題,提出應該得使用強勢手段去改變機制,而不是推給市場機制去自行解決,也提到了關於不當競爭跟市場壟斷的問題,希望由主任委員給予一個正確的回覆
我覺得此委員的情緒反應太激動了,非常情緒化,若只是需要主計處的資料,用這情緒化的去質詢真的讓人觀感很差,,而且詢問感覺就是在刁難不知道到底需要什麼,為民眾發聲什麼。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