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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詢較為淺談,但依然有針對主題與最基本需讓社會大眾知道的事務進行詢問2.雖然大方向的建議與鼓勵很好,但也可以提些比較細部實質性的建議
我覺得雖然只有8分鐘,但至少他叫次長把助愛機構的組織通則送到委員會來是用了五年感覺要修訂,表現好的地方就是提出了很多問題,
最差其實還好。
最好:超級和善的,讓職訓比較不那麼緊繃,官員也可以更加認真回答問題
最差:似乎比較少具體建議,就是一直說哪裡不好哪裡怎樣,但是一個問題跳過一個,也沒有針對官員的回答去做發問,官員回答完就說:{喔好},直接跳下一個問題,感覺有點應付行事。
最好:口條清楚、問答有理
最差:無
黃委員在開頭有針對民進黨黨團陸配六改四的選擇性通過提出質疑,雖然這在政黨輪替中早已成為常態,但是提出了還是值得鼓勵.接下來的2/3則是針對警察人員用槍的安全性以及毒品氾濫警政署的處理措施提出質疑.黃委員在接下來的質詢我就比較疑惑了,都只是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質疑,而沒有提出解決方法或是有建設性的建議.人民在報紙上看到新聞了解完整的事件後也可以提出質疑,但是發揮自己的領域專長提出一個更有方向的處理方法才是我們需要立委的理由.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