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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指出問題,並針對問題有好的建議跟改善方式,且使被質詢的人認同,在語氣上很平和,不會咄咄逼人,能有效反映出問題並解決問題。
我認為他的質詢非常好,讓駐日大使或者外交部都能夠意識到有些實質的問題存在
我很喜歡這位立委的質詢內容,因為他很知道自己要質詢的內容是甚麼扣緊公平交易的主題並且監督主委當時尚任所提出的政見,並沒有東扯西扯,我覺得是很棒的質詢內容
提出點亮燈的想法,希望尋回部分外勞
過程中詢問非常多數據,希望可以在質詢前先要求資料
此次會議的第二個會議是交付僑務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但是委員全沒有諮詢到,讓我懷疑委員是法有認真在質詢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