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桃園市第6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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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時重點不夠明確,且插話的頻率較高,應該可以更流暢、清楚的質詢。
表現最好得地方就是針對每份資料都有標示重點,螢光筆等等,特別在第二預備金的質詢我覺得很好,因為每年為了同類的事情不斷啟用第二預備金,而不編列預算,這實在值得探討。
我覺得這位立委對於所要提出的問題有充分的調查和了解,但是主題和所偵詢的內容似乎不相符,希望還可以更好。
我認為委員講話清晰有條理,且對需要改進的部分提出書面的證據。
我覺得許毓仁立委給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他在發言時口齒相當清晰,並也有條理地闡述問題,並且對於僑委會的機密預算追問,能透過這樣的追問去理解人民的錢花到哪裡去了。
成案,會議攻防不應以破壞公物為手段,公督盟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影片中國民黨委員 黃昭順、廖國棟、林德福、顏寬恒、林為洲、費鴻泰等人推倒投票匭,小組建議予以扣0.5分;賴士葆踹投票匭者則扣1分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