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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資料很充分,有把問題癥結點提出來;表現最差的地方是質詢開始的前三分鐘跟預算主題似乎沒有太大的關係
此位立委有針對參與國慶活動的台胞回來感受氛圍做出想法,可是沒有提出有效的建議,並且在發言的過程中有很多次的卡頓,可以看出立委對自己準備的材料還有些不熟悉,希望可以在質詢中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議給行政機關做參考。
首先她的語句過於冗長,重點有點模糊,希望她可以將內容精簡,而且我認為應該要提一些問題或是給機關依些壓力,而不是一直講一直講,然後對方只回個好之類的,感覺有點沒意義。
感覺得出立委積極地為人民、國家發展著想,但是對於質詢對象業務與權責似乎不太熟悉,有些責任不相關的還會一直咄咄逼人的問,在質詢過程中常沒等對方說完就一直插嘴,當然也有可能是對方拐彎抹角、錄音機式的回答造成立委的不耐煩,不過從片段中無法得知實際的前因後果。
好的地方在於有切中重點,但前言的部分有點多且也與重點無關,但有沿著議題延續討論是不錯的選擇(從儀器到前瞻計畫的部分)
壞掉地方在於廢話太多且質詢的詞藻過於繁瑣但無助於溝通,至少我聽起來很吃力。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違反《政治獻金法》以沒入金額五十萬元為級距,每級距以扣0.2分計算。故立委吳思瑤遭罰60萬沒入68.5萬,扣0.4分。立委吳琪銘遭罰20萬沒入14萬,扣0.2分。立委江永昌遭罰30萬沒入17.5萬,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