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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可以準備多一點,盡量講中文
質詢內容不錯
我認為委員表現好的地方在於有提出具體的建議措施以及說之以理,而差的部分則是在於口條並非那麼清晰和對資料的熟悉度仍可加強。
我覺得這個立委的質詢方式還有口氣都很好,而且可以提出專業的見姐與現實中的例子來質詢立委,並不會在主委回答的時候中途打斷對方,我覺得挺不錯的
立委所要表達的問題有具體說明出來還可以,但是此會議叫「都市更新程序正義修法之方向,檢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及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作業」,前面在講都市原住民的合宜住宅編排問題,跟比例問題,導致後來與此會議所要討論之議題相關的內容時間不夠,匆匆帶過,以後若事先討論會議相關,在討論委員本身的想法對別的議題的想法應該比較合適。
成案,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尤美女以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文化委員會成員。根據台灣大學調查報告,台大承辦單位原評估定案不便提供租借場地,經高金素梅委員辦公室致電關切後校方改變決議租借場地,確有施壓之事。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身為會議主席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並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決議。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鄭天財委員於會場砸毀擴音箱,予以扣2分。
成案。小組認為破壞議場的門鎖以及門上的玻璃為手段不可取,建議時代力量
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委員予以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本案送予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