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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希望其他委員也能像柯智恩一樣就事論事!
推薦阿,因為加班費是常常民眾的困擾,我覺得很有意義
是,相信有其他人和我一樣受大眾傳播媒體的影響可能對此委員的看法較為負面,若看完此質詢影片也許會有所改官。
不,前面5分鐘花時間在確認台電員工是否了解電費法會影響台電民營化或財團化
是 可以看看 畢盡網路電視台崛起 了解一下
成案,根據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番仔」有歧視原住民之義,應避免使用。身為國會議員問政用詞應更為謹慎,避免挑起族群紛爭,本案予以譴責邱議瑩委員。
成案,本案高志鵬及葉宜津助理明知卻縱容駕駛人酒駕,罔顧社會安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另外,葉宜津委員助理嗆警:「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屬身分特權濫用。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故高志鵬委員予以扣0.5分,葉宜津委員扣0.8分。
成案,本案屬於身分特權濫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然本案為助理個人行為,又濫用對象為民眾而非公務機關,故予以譴責廖國棟委員。
成案,依據過去小組評鑑相同案例,林俊憲委員經決議後扣1分,說明如下:民意代表索取禮品為台灣行之有年之陋習與潛規則,本案遭報導後引起公民廣泛討論,將問題凸顯。 因立法與行政為監督制衡關係,符合本聯盟之院外行為定義:因民意代表為公眾人物,不得因私人不當行為侵犯公共利議,例如關說、施壓、特權使用,造成社會負面教育。 助理以辦公室名義發文,委員本人仍應概括承受,不得推說事前不知情,此乃當然之理。故委員應自我約束。 陳賴素美委員,因後續確切證據不足無法議決,故不予以扣分,若有新增事證將另行議決。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有關本案爆發朝野衝突,移請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衝突中王定宇委員對陳宜民委員勒脖行為屬於危險動作,按過去言行官司小組判例建議扣王定宇委員0.5分。